为方便园区企业,科技园公司与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签订了“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书”,为园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。 一、服务主要内容 1、为园区企业日常民事、经济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或法律意见; 2、协助园区企业起草、审阅有关合同、章程等法律文书或提供参考意见; 3、为园区企业人事用工合同、规章制度或其他法律事务提供参考意见; 4、协助园区企业搞好法律培训工作,提高员工的法律素质; 5、接受园区企业的委托,代表园区企业向第三方出具律师函或向公众发表律师声明; 6、参与园区企业重大投资、融资、改制、重组、购并、破产等项目的调查、谈判工作,草拟、修改有关合同,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; 7、接受园区企业的专项委托,代理园区企业参加民事、经济、知识产权、劳动用工、行政诉讼或仲裁。 二、服务费用 1、服务内容的第5、6、7项按规定收费标准收取费用; 2、律师接受园区企业的委托,从事与园区企业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必要及合理的鉴定、翻译、复印、交通、通讯、差旅等费用,由委托方按实际发生额实报实销,因办理法律事务须到广州市区以外工作的,每次出发的地点、时间、人数、路线由委托方审定,其交通、食宿等费用由委托方支付; 3、律师接受园区企业的委托,代理参加有关法律事务纠纷的调解、仲裁、诉讼活动以及参加专项合同项目的调查、谈判、合同的草拟和见证法律文书,需签定委托合同,根据每宗法律事务的具体情况,按八五折收取费用。 三、园区企业委托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时,应全面、客观、及时地向律师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、资料和情况,并向律师提出明确、合理的要求,以利于律师开展法律服务。 四、律师应勤勉尽职,维护园区企业的合法权益。当园区企业与律师受聘的另一方发生矛盾时,律师应进行调解,不得损害园区企业的利益。 园区企业如需法律顾问服务,可通过网络服务平台或电话与科技园公司联系,科技园公司将以最快的速度与律师联系,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。 |